姬敏制药因违规收到警告信

  • 2021-01-07 16:28
  • 经济参考报

姬敏制药6日宣布,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行政监管办法《关于对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发现姬敏药业存在以下问题:2020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与美国RTI公司签订《生产协议第二次修订案》,涉及9亿EasyPoint和VanishPoint产品。总金额约5.4亿元。”自2021年1月1日起的30个月内,EasyPoint和VanishPoint的单价将上调0.005美元/件,直至RTI购买上述相关产品9亿件。“经调查,2020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Jumin Bio与美国RTI公司签订了《生产协议第一次修订案》。公司有选择地披露类似事件,没有遵循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原则。

浙江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业董事长、药业总裁田、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督管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信用档案。

姬敏制药表示,公司及其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及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姬敏制药的股价最近暴跌。截至2021年1月6日的1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从41.79元跌至12.16元,累计下跌70.90%,其中股票从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9日连续下跌10天。姬敏制药宣布,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在连续跌停期间签署了一份重大合同,但这一消息未能阻止股价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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