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明确未来三年银行保险公司的治理方向

  • 2020-08-31 11:40
  • 经济参考报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从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开展公司治理综合评价、规范股东行为、提高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能力等方面,规划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安排,是未来三年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行动指南。

“银行和保险机构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较高的财务杠杆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公司治理的缺陷往往成为其风险的主要诱因。今年是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之战的最后一年。加强公司治理监督,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具体而言,《方案》将深入整改股权及关联交易混乱作为工作重点,将进一步整改虚假资本质量、股权关系不清、股东行为不当等突出问题。

根据《方案》,今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彻底整顿股权和关联交易的混乱局面,同时着力完善大股东的行为约束机制。按照渗透原则,深入排查和整改虚假注资、流动资金注入、隐形股东、非法代理人、非法一致行动人、股东不当干预、利益转移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2021年,我们将着力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推进股东股权整改,建立中小股东沟通协商机制,支持股东就行使基本权利进行适当沟通协商。建立和完善股东之间,特别是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和对话机制,支持股东查询他们的主要关切。提高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建立开放的银行保险机构非法股东正常化机制,不断加大遏制非法活动的力度。

2022年,金融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股东治理机制,重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披露与投资相关的公司治理和投票政策。研究完善银行、保险、股权并购交易规则和控制市场机制安排。

近日,多银行保监局年中工作会议将股东行为监管列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文表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稳步开展高风险机构非法股东权益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通过再融资、降低拨备覆盖率等精确政策,促进中小银行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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