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证券上半年巨亏3.55亿元 今年收到多张监管罚单

  • 2022-08-23 11:29
  • 央广网

8月23日电 股市动荡时,中小券商的日子也不好过。近日,恒泰证券披露最新业绩,上半年亏损规模扩大至3.55亿元。

不仅业绩表现不佳,券商最近还收到了几笔监管罚款。

恒泰证券上半年巨亏3.55亿

亏损规模同比扩大27倍

8月21日,港股恒投证券(恒泰证券)公布今年上半年中期业绩。

营收方面,中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共实现营收13.21亿元,同比下降20.0%。

利润方面,2022年恒泰证券中期亏损同比扩大,连续亏损3.55亿元,而去年同期亏损仅为12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恒泰证券今年上半年的亏损扩大了27倍以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其他营业费用的扩大是恒泰证券巨亏的重要原因。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恒泰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超过4.19亿元,同比增长35.52%,其他营业费用超过4.36亿元,同比增长45.67%。

此外,投资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骤降也影响了恒泰证券的业绩。财报显示,自营交易业务方面,恒泰证券上半年实现收入及其他收入0.90亿元,同比下滑52.47%;投资业务方面,恒泰证券实现收益及其他收入2.46亿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37.04%。

对于亏损规模扩大的原因,公司在上半年业绩预告中指出,“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经营业绩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中国股市波动较大,本集团自营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业务收入下降。”

公开资料显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01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以“恒投证券”(中文)和“恒投证券”(英文)的名称在香港开展业务,其股票代码为1476.HK。

今年多次收到罚单

今年恒泰证券不仅未能应对股市波动,还收到了多张监管罚单。

今年8月8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了对恒泰证券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恒泰证券作为清辉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内控机制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十三条。沈、作为清辉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项目的核心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将上述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2022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不得从事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此前,内蒙古证监局也于7月8日公布了三项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文件显示,邓暠作为恒泰证券当时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作为张金华的项目质量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陆作为该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