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加快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 2022-07-26 11:40
  • 人民日报

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开始试运行,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涵盖中长期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它按照相同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运行,发电企业和用户有更多的选择,电价可以根据实际供需情况提高或降低。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增强,电力在市场化交易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全部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4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8%,市场交易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0.6%。

与此同时,电力市场还存在制度不健全、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跨省区市场化配置资源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

23日,广东、云南、贵州超过157家电厂和用户达成南方地区首次跨省现货交易,全天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7亿千瓦时。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投产后,中长期交易周期将全面覆盖年、月、周;现货交易由广东扩大到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实现南方五省区电力现货跨省、跨区域交易;辅助市场的品种和补偿机制将进一步完善。预计今年全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1.11万亿千瓦时,接近2021年广东、云南、贵州三省用电量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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