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确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 2021-07-07 11:30
  • 央广网

  记者7日从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获悉,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规划提出了包括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等在内的十一项重点工程与行动。

  其中,围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规划明确,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