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 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将颁发新的许可证

  • 2021-06-23 17:54
  • 央广网

6月23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3日发布《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为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颁发新的许可证,换发工作将持续一年。

据了解,新牌照分为金融牌照、保险牌照、保险中介牌照三类。

其中,金融许可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许可证适用于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兼业代理等保险中介组织。

通知要求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法人机构主动联系相应的发证机关,根据发证机关的换发计划办理新牌照的换发。其中,银行保险机构更换不涉及行政许可变更或备案事项的证书信息,无需向社会公告;涉及行政许可变更或备案事项的许可信息更换,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取得行政许可批准或完成备案报告事项后办理新许可的更换,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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