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监局等六部门:建立大学生金融犯罪线索通报机制
- 2021-06-17 11:42
- 央广网
6月17日电 地方监管部门正在不断努力规范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6日消息,为加强对大学生网上消费贷款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网办的相关规定,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四川省银监局、省网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6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结合四川省消费贷款市场的具体情况,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监管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贷款的监管。今后,全省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互联网宣传部门、公安司法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将联合组织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风险整治工作,对现有各类网络消费贷款进行严格排查。除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在下一步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产品适用性原则,在严格审慎经营、增量控制、营销备案的前提下,有效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小额贷款公司等非存款贷款机构已发放大学生股票消费贷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制定股票消化计划,妥善保存股票业务档案,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接受严格监管。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用服务。
二是进一步细化大学生消费贷款监管措施。《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细化的大学生消费贷款“三查”监管规定:大学生贷款前,必须征得借款人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具有还款能力的管理人员的书面同意。保证;转贷后要严格检查资金流向,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机构发放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提供转贷资金;要严格执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定,不得将借款学生信息发送给第三方机构,不得非法披露、泄露或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三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发放大学生消费贷款的行为。《通知》要求建立全省大学生金融犯罪线索通报机制。全省各级司法部门将加大对大学生各类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犯罪线索的基础上,市(地)公安部门加大了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收取大学生网络消费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四是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消费。要求全省各高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完善助残工作机制
《通知》还明确了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内控测试、行政执法、司法证据移送、立案打击、违法广告整改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实施主体。
四川银监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通知》,制定总体规划,组织调查,限期整改,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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