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等三部门:全面推进公路差别化收费服务公众优质出行

  • 2021-06-15 17:55
  • 央广网

6月15日电 15日,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号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总结高速公路差别化收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公路网的结构和运营特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差别化收费方式,创新服务模式,科学准确地制定差别化收费方案,全面推进差别化收费。

差别收费的主要因素包括路段、车型、时间段、出入口、方向、支付方式等。具体来说:

(1)按路段区分收费。进一步优化完善路段差异化收费模式,稳步扩大差异化收费实施范围。重点关注普通国道、省道干线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与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之间交通差异较大的路段,实行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运用价格杠杆,平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营效率,促进区域物流运输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

(2)按车型(类别)区分收费。继续深化车型差异化优惠政策。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罐车等特种运输车辆实行差别化收费,提高专业化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3)不同时期的差异化收费。重点关注交通峰谷明显、通勤功能较多的路段,实行不同时段差异化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车辆在不同高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平衡路网时空分布,提高路网畅通度。

(4)不同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论证,重点对特定路段和特定出入口实施差异化收费,如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的公路项目等,以扩大精准流量调控和降费的实施效果。

不同方向的差异化收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公路,可实行上下方向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科学合理使用公路资源。

(6)分付费差异化收费。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鼓励和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通过高速公路,提高路网交通效率,提升物流质量和效率。

《通知》表示差异化收费计划主要分三步完成,其中计划制定阶段在2021年6月底之前;2021年9月底之前,是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中旬是总结评估阶段。

《通知》强调,差异化收费方案要加强政策支持,即各地在制定和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时,要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向下差异化的原则,统一规范和优化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和变化,确保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营高速公路实行差别收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即

此外,在政策宣传和解释方面,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高速公路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以及收费标准的信息披露,充分利用地图导航等工具,强化交通路线推荐和车辆通行费测算功能,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为公众优质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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