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了保险条款费率的直接责任人

  • 2021-06-08 17:54
  • 中国政府网

近日,银监会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改为《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

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条款制定和费率确定、审批和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办法》进一步加强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督管理,规定条款费率制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分别直接负责条款费率制定管理、条款审核、费率审核,明确了直接责任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保险条款费率,加强对条款费率的控制,建立重大事项审查机制,及时跟踪、评估和清理条款费率。《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保险条款费率制定和备案行为,完善了条款制定原则和费率确定原则,明确了公司条款制定审核和费率确定审核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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