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了14起非法采矿案件

  • 2021-04-15 17:50
  • 人民日报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秩序,2018年以来,在沿江、黄河相关省份核实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后,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开举报14起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

此次上报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包括山西省河曲县马某某、王某某违法采矿案、江苏省宜兴市甘某某违法采矿案、浙江省杭州市何某某、安徽省巢湖市张某某、江西省金县夏某某、山东省东平县何某某、河南省济源市国泰矿业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湖北省嘉鱼县江苏金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湘市强辉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张某某、四川省成都市青石劳务有限公司等违法采矿案件。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江、黄河沿岸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采取强硬措施,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加强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促进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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