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人脸识别第一案中拒绝“偷脸”还有待解决

  • 2021-04-15 17:50
  • 工人日报

4月9日,备受关注的“人脸识别首例”终于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杭州野生动物园(以下简称“动物园”)在办理指纹年卡时,删除了原告郭冰提交的五官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

“一审和二审要求被告删除非法收集的面部识别信息。二审还增加了删卡时收集的指纹信息,表明司法判决支持谨慎使用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的立场。”原告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策表示。

「我希望此案能激发更多消费者保护个人资料的意识,并对规管业界的人脸识别应用发挥警觉性。”马策坦言,“第一例人脸识别已经倒下,但这还不是结束。"

二审增加了判决,删除了指纹识别信息

2019年4月,浙江科技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冰花1360元在杭州野生动物园为两人购买了年卡,并确定了指纹识别的方式。

2019年7月和10月,野生动物世界给郭冰发了两次短信,通知他更换了进入公园的识别系统,并要求他激活面部识别系统,否则他将无法正常进入公园。郭冰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隐私,不同意人脸识别,并要求花园归还卡片。

协商不成后,郭冰于2019年10月28日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20日,富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冰合同利益损失和运输费用共计1038元;处理指纹年卡时,删除包括郭冰提交的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

郭冰和野生动物世界均表示不满,并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杭州野生动物园删除当初收集的面部照片;同时增加了一句话,要求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冰当时收集的指纹识别信息。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调,生物特征信息作为敏感的个人信息,具有很强的人格属性。使用不当会给公民的个人财产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应予以更严格的监管。

您要删除收集的“面孔”吗

值得一提的是,郭冰要求确认商店通知和短信通知中的相关合同条款无效的请求被法院驳回。郭冰表示,确认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是本案的重要诉求。

"这是人脸识别技术的核心问题."马策说:“这个技术应用的边界在哪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强调,经营者只有在消费者完全同意和知情的情况下,才能收取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马策说,动物园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入园,不需要“刷脸”。动物园曾经说过,人脸识别系统是用来应对人流量大,方便消费者快速进入公园的。但马策认为,这个理由“站不住脚”。“是一年四季人流量大,还是某个节日?”花园没有在法庭上解释。"

“我们不排除人脸识别。”马策说:“但是你能不能给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后做出选择?”

个人遇到人脸识别被滥用时如何维权

第一例人脸识别,从一审到终审,历时两年。郭冰承认他已经积累了很多法律知识,但他仍然发现很难捍卫自己的权利。普通人更难拒绝人脸识别辱骂。

记者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已经探索了涉及人脸识别的公益诉讼。3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向有关方面提出了建议

今年生效的《民法典》确立了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NPC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表示,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NPC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听取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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