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2月7日电(天狐)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亏损的最大结转期限将从5年延长至8年。其中,困难行业企业包括四类:交通、餐饮、住宿和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和景区管理)。具体判断标准按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含非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同时,公告指出,纳税人运输防疫关键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快递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此外,公告还强调,公告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